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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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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南方日报记者 陈球 通讯员 林晔晗)昨日上午,震惊世人的肇庆“5·5”特大抢劫杀人惨案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现场,被告人邓大新翻供拒绝承认杀人,被告人邓宗命称6人均由他所杀。

  确认存折密码后杀人灭口

  据悉,邓大新在肇庆市鼎湖中学读初中期间,被害人黄宝平的丈夫张次耀对他很照顾,承担了他的学费并照顾他的生活。因邓大新到过张次耀家中,认为张家较有钱,故萌生抢劫财物的念头。

  2007年5月5日14时许,邓大新、邓宗命通过电话确认张次耀离家上班之后,即以探访张次耀家人为名进入其家中,将其家中的8件黄金饰物、6件宝石饰物、多本银行存折等财物抢走。

  邓大新又迫使黄宝平写出银行存折密码,并当场用黄宝平的手机确认了存折密码和数额。随后,邓大新、邓宗命为了灭口,在二楼的主人房内,两人持砍骨刀将黄宝平、黄宝平的母亲刘桂英以及黄宝平的儿女张馨匀、张棋钧,侄子侄女黄丽珊、黄锐豪先后杀死逃离现场。

  2007年5月6日17时,肇庆公安在广州市广源客运站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邓大新、邓宗命抓获。经审讯,邓大新、邓宗命对抢劫、杀害6名被害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一审判处两凶徒死刑

  去年12月份,肇庆中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邓大新和邓宗命两人死刑。

  判后,邓大新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向省高院提起上诉。邓宗命在法定期限内则没有提起上诉。

  昨日,邓大新在庭审现场表示,自己没有杀人,死者刘某、黄某的刀伤不是他砍的。并称张次耀欠其姑妈邓少平钱,刚开始是想找张次耀还钱。

  邓宗命在庭上表示认罪服法。邓宗命称,自己并没有看到邓大新在现场杀人,所有死者致命伤均由自己所为。

  公诉机关省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丧失人性,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建议二审维持原判。

  目前,该案尚在进一步审理当中,省高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