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20刀残杀妻子及岳父最高法未核准死刑判决
时间:2015-04-02 14:04:44
男子20刀残杀妻子及岳父 最高法未核准死刑判决
一起连杀两人、被一二审法院判处死刑的案件,却被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卡住了。于是,历经三级法院,案件又回到一审的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庭在即,获准参与诉讼的被害者家人,将要再次面对撕心裂肺的凶杀过程的回忆。
丈夫和女儿先后被残杀,安徽省南陵县籍山镇居民任巧云一直未能从悲痛中缓过来。大年初八这天,她被告知,最高法院没有核准对凶手叶明仕的死刑判决。
一直盼着能将凶手处以极刑,听到这个消息,任巧云几近崩溃。
一年半前,一个秋天的正午,在籍山镇中山公园里,她的女婿叶明仕将刀挥向了她的丈夫和女儿,夺去了他们的生命;后来返回家中要杀她的外孙,她警觉着没有开门才使外孙逃过一劫。
芜湖市中院一审、安徽省高级法院二审,凶手叶明仕均被判死刑,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三个多月后,最高法院没有核准,将案件发回重审。
被害人的家属很困惑,他们不明白,为什么经过两审法院认定过的清楚明白的案子,在最高法院成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他们不理解,自古杀人偿命,为什么现在判一个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连杀两人的凶手死刑却如此艰难?
今年是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的第六个年头,一直以来,死刑复核对于公众乃至案件的当事人而言,都是一个神秘的程序。本案也只是最高法院没有核准的众多死刑案件之一,透过这个普通的死刑案,是最高法院重掌死刑复核大权后悄然转变的死刑理念。
痛失至亲
至今,任巧云一提起女儿,眼泪还是止不住地流,有时候看着一天天长大的外孙,想着他的未来,她也会悔恨得哭起来:当年,是她让女儿钱富萍接受叶明仕的追求,并最终撮合了两人在一起。
2009年国庆节那天,交往了近一年的钱富萍和叶明仕在当地办了婚礼,摆了酒席宴请亲友,叶明仕从此就成了钱家的上门女婿。半年后,钱富萍生下一个儿子,因叶属于入赘,孩子随母亲姓钱。
婚后两人感情并不和睦,时常吵架,双方家人劝过多次,效果并不理想,其间两人也一直没有正式办理结婚证。
2010年9月8日,对于钱家来说,是个黑色的日子。
这天中午,钱叶两家人聚在钱家吃饭,主要目的是劝解钱富萍和叶明仕两人好好过日子,少吵架。但饭后叶明仕与岳父钱杨广发生了争执,他从厨房内拿了一把尖刀,被在场的叶父劝阻,于是便提刀下了楼。
钱杨广和钱富萍父女俩跟了出去,争吵并没有结束,楼下的争执甚至将正在六楼睡午觉的邻居吵醒了,但没人听清或者在事后记清到底三人在争论些什么。
争吵过程中,叶明仕跑向了小区外面的527肴公饭馆,岳父和妻子在后面追赶,于是当时附近的人看到了这场本以为是家庭闹剧的场景:丈夫提着刀在前面跑,后面生气的岳父拿着随手拾来的木凳、妻子拿着拖把在追。
闹剧转为惨剧只在一瞬间,目击整个过程的人们甚至都没反应过来,悲剧便发生并迅速结束了。
如果非有一个转折点,那就是当时在饭馆里的所有人几乎都听到叶明仕喊出的那句话“老子也不想活了”,同时转身向他的岳父挥刀,在后者的胸部、前臂等部位刺了数刀后,满身是血的钱杨广倒在了地上。
钱富萍完全被这一幕惊呆了,叶明仕提着刀站起来的时候,她才突然反应过来,转身便向最近的饭馆厨房后门跑去,快到门口时,被追上来的叶明仕按倒在地,叶明仕左手揪着她的头发,右手连续挥刀砍向她的脖子和身上。
原本抱着看热闹心态观战的527肴公饭馆厨房的几个人几乎是在钱富萍试图逃离的同一时间向厨房里面跑,边跑边叫“杀人了”;在厨房工作的几个人在叶明仕将刀挥起的那一刻扭转了头闭上了眼,女的“已经吓得两腿发软”。
杀了妻子和岳父的叶明仕又提着刀往家里走,发现家里的防盗门锁上了,他叫了几声“妈妈开门”,正在家带孩子的任巧云从防盗门的猫眼看出去,看见门外的叶明仕手上拿着刀,眼神也不对,很凶,没敢开门。
叶站在门口等了几分钟,始终没见动静,于是离开。
事后叶明仕向警方承认:“我想上去把那个小孩杀掉,那个小孩应该不是我亲生的,他要是活着就是我一辈子的耻辱。”
随后走到河边洗干净手后,叶明仕打电话向警方投案自首。
未被核准的死刑
任巧云和钱富萍的妹妹钱广芳后来也向叶明仕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80余万元。
钱广芳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家里人已商定不会接受叶家的一分钱赔偿,他们只希望获得参加诉讼的机会,在法律途径上表达他们的声音———杀人必须偿命。
芜湖中院一审后认定,虽然被告人叶明仕是初犯、偶犯并有自首情节,且被害人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一定责任,但叶杀死两人,欲故意杀害小孩未遂,三个故意杀人罪行,“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一审判处叶明仕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叶明仕认为一审量刑过重,提起上诉,并在二审期间请求法庭进行亲子鉴定。
针对叶明仕和他的辩护律师提出钱富萍有重大过错的问题,安徽省高院认为,因为叶钱两人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是非法同居关系,而且钱富萍怀孕发生在两人举行婚礼仪式之前,即使孩子非叶亲生,也不属于婚姻关系中的重大过错。
鉴于叶明仕“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虽在被追打的情况下实施犯罪,并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高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死刑判决。